方才说过,中国小说的性格与哪一种体裁最接近,不是诗,不是词,也不是赋,它接近曲,就是我们说的戏曲。戏曲的叙事方式,是不是成熟在小说之先?小说的文种,向来被排斥在边缘,而且界定也很模糊,有说是野史、稗史,有说是“街谈巷语,道听途说”,更遑论写作方法。我读明代李渔的《闲情偶寄》,却以为关于戏曲的论述大可移用于小说。《闲情偶寄》里的“词曲部”,总共六章,第一章“结构”、第二“词采”、第三“音律”、第四“宾白”、第五“科诨”、第六“格局”,其中最可应用于小说写作的是“结构”,依我看来,几可概括小说内容和形式、目的和手段、个人趣味和社会功效的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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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一章排首位的是“戒讽刺”,我以为其实是讲职业的伦理,这话如何说?开篇就道:“武人之刀,文士之笔,皆杀人之具也。”接着一句为:“刀能杀人,人尽知之;笔能杀人,人则未尽知也。”然后特别强调了笔之杀人的严重性。曾有人问我,写作者可否用认识的人作故事题材。小说者虚构所用材料多是身边的人和事,问题是如何使用,又用于什么企图。写作和发表,可说是一项特权,即“公器”,因此必须谨慎出手,切忌“私用”。
李渔指出“后世刻薄之流,以此意倒行逆施,借此文报仇泄怨”是违背了词曲之道,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亵渎艺术的纯洁高尚。李渔说仓颉造字,是极其隆重的事,“天雨粟,鬼夜哭”,是上苍赐予人类的恩典,不能轻率地挥霍。我的理解是,我们的写作,要对得起使用的文字,非是必须,不可随便动笔,这是创造的价值,也就是艺术的价值。为什么李渔是在词曲部“结构”一节中谈“戒讽刺”,大概是因为戏曲表现的多是人事,与现实生活很相像,也就极容易影射和暗指,泄愤报复,他说:“谁无恩怨?谁乏牢骚?”但是将词曲用作于此,无疑是浪费社会公共资源,对人对己都不公正。同时,他也提醒,切忌牵强附会的理解,举例《琵琶记》,因两个字的上部总共有四个“王”字,就认为是指向王四,不知王四是谁,总归实有其人,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对号入座,也不公道。这一节相比较其他,李渔多用了篇幅,可见得重视程度,即便是词曲,大观园里不让沾染的俗物,在李渔看来,却也有严肃的道德价值。
第二节“立主脑”,解释为:“主脑非他,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应就是现代人说的主题的意思吧,但从以下分析看,“主脑”更在于情节,而非思想,说成主线可能更恰当。李渔举例《西厢记》和《琵琶记》。他说,《琵琶记》里,人物和情节络绎不绝,但端的只蔡伯喈一个人,蔡伯喈又只是“重婚”一桩事,然后方才一生二、二生三。《西厢记》则是张君瑞一人,“白马解围”一事——强盗围困莺莺小姐家,要抢姑娘做压寨夫人,张君瑞调兵求救,老夫人许诺配嫁莺莺,促成一对有情人,而后却又毁约,提出新条件,必用功名方可娶亲。于是,张君瑞走上漫漫赴考路,再出来第三者郑恒,枝节丛生,千头万绪都是从一人一事起来。
这个“立主脑”告诉我们写小说要有一个主要的情节线,倘没有这条线,孤立看局部,再是精彩,也是“断线之珠,无梁之屋”。同时,也可看出五四启蒙思想后的中国文学和之前的区别。我读《闲情偶寄》,心想这“立主脑”是否包含着思想价值的内容,但很遗憾,只限于方法——怎样把故事结构得紧凑,又能衍生情节,曲折过程,丰富细部,最后自圆其说。这大约也可说是类型小说的基因缺陷,思想多是规范在当时当地的道统,即普遍价值体系里,不可能脱拔出去。李渔的“立主脑”,大约也从旁佐证一个事实:中国的叙事传统并不担负思想的责任,它更自觉的是,把故事讲得好听好看,即可读性。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原初起始,就是“类型”的性质?《红楼梦》则是一个例外,称得上方外之物。
第三节,“脱窠臼”,顾名思义,就是独创性。“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将新意提到美学的高度。具体到什么是“新”,先定义“新”,即是“奇”,剧本古称“传奇”,似乎无奇不成剧,所以又是叙事的立足之本,十分要紧,又十分难得。他指出其时几出新剧,说是“新”,其实不过“取众剧之所有,彼割一段,此割一段,合而成之”。至于如何才能称为“新”或“奇”,李渔似乎也难提供有效的方法,但举出《西厢记》里“跳墙之张珙”,《琵琶记》里“剪发之赵五娘”,是前所未见,独其才有。可以见得,李渔所指的“脱窠臼”更在细节处,不像“立主脑”,针对情节的组织,承认有一定之规,就可教可学,细节却无有现成的入径,非出于独特的想象而不能得,所以,供传授的经验就也有限了。
第四,“密针线”。李渔说:“编戏有如缝衣,其初则以完全者剪碎,其后又以剪碎者凑成。”显然,这一件已经不是那一件。这跟现代小说处理素材的方式倒有点相似,我想起英国女作家弗吉尼娅·伍尔夫写过很多批评文章,都非常独到,她曾经将《简·爱》和《呼啸山庄》放一处比较,大意是《简·爱》写的是爱情,《呼啸山庄》写的是生命力,这不是男女之间的爱欲,而是一个原始的自然力。这股自然力必须寻找到最强悍、最野蛮的男女,才足够它释放能量。她这样描绘作者:“她朝外面望去,看到一个四分五裂、混乱不堪的世界,于是她觉得她的内心有一股力量,要在一部作品中把那分裂的世界重新合为一体。”她这番话很像李渔剪碎再凑起的说法,但胸襟要广大许多,她面对的是一整个世界,李渔只是对写作的材料,前者是世界观,后者是技术主义。分水岭还是在人本主义启蒙思想,但这并不意味艺术品位的高低。
相反,中国文人有着相当精致文雅的趣味,李渔对叙事艺术自有理想,参照物为元曲。倒不仅是本朝人总是崇前朝人,再隔一个半世代,晚清民初的王国维也是推元曲为上尊。不过,李渔又指出,虽然传奇大不如元曲,但有一桩,胜出一筹,就是“密针线”,具体说来,即“埋伏照映”。接下来的说法极有意味,李渔说这倒不是当时人有什么办法,而是“以元人所长全不在此也”。我以为可解释为“大”和“小”的区别,大师,如托尔斯泰,往往不注意细部,而福楼拜,则严丝密缝,难免匠气重,所谓雕虫小技。元人是大手笔,李渔最推《琵琶记》,但在“密针线”一法上,他也承认数《琵琶记》不近情理处最多,然后一一列出,然而,瑕不掩瑜,元人的“曲”,胜过无数,可称压倒之势。大概这也是古人重诗词曲赋,轻叙事的关系吧。王国维推崇元曲也是在于“曲”不在剧情。不论如何,李渔还是很客观地认为,传奇,也就是戏曲,因有三个方面需要照顾:“曲也,白也,穿插联络之关目也。”曲,我们知道了,就是抒情段落,歌剧里的咏叹调;白,是对话;穿插联络,则是情节。从这里也可见得,中国的戏曲,到李渔的时代开始注重叙事,并且总结规律。
第五,“减头绪”,是创作方法论,应和“立主脑”一节对照理解。前者讲的是主线衍生枝节,此处则是删繁就简,道理是一个,都是要单纯、干净,入手在两头:一头是根源,要能生长;另一头是枝节,必是从源头而来。李渔提供的具体建议为“易其事而不易其人”,同类项合并的原则,人尽其能,物尽其用,也是叙事的美学之一。
第六,“戒荒唐”。“戒荒唐”和“脱窠臼”又有点矛盾,一方面要出新,另一方面又不能太离谱,要在情理之中。世上荒唐事有很多,但是否能进入审美?李渔认为“世间奇事无多,常事为多,物理易尽,人情难尽”。这倒是接近写实主义的理论,注重常情常性。当然,李渔时代的常情常性是道统的理想,即“有一日之君臣父子,即有一日之忠孝节义”,但方法则是可应用于中外古今一切创作。则是要肖真,依前一节说法,又要“脱窠臼”,总起来一句话: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无论怎样的新奇,都需在现实逻辑的严格规定中进行。
我们可举些例子——莫泊桑的小说《项链》,可能大家都读过,故事讲述一个小职员的太太,虚荣心很重,梦寐以求享受上流社会交际圈的生活。可是,天不从愿,她的生活非常清简平凡,丈夫只是低阶的小职员,挣得有限,不可能供她出入豪华场所。一次,丈夫的上司举行圣诞舞会,请全体职员带家属参加。这位太太兴奋之余,却为服装和佩戴大为焦虑。这种隆重的社交其实是一场展示会,女性们将穿着华丽的衣服、鞋子,戴上昂贵的首饰、手袋,以优雅的风度登场,她怎样才能对得起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呢?年轻的太太费尽心思,终于配齐了衣服鞋袜,唯独缺一条项链。于是向她最要好的朋友借,这朋友生活富裕,慷慨地打开首饰盒,她挑选了其中最美丽昂贵的一件。这一晚非常成功,她见识了奢华的场面,大开眼界,也吸引来众人的目光,连连被邀请做舞伴,不停脚地跳舞。但结局却很不幸,她把项链弄掉了。如何归还呢?她和先生千方百计、东拼西凑,以高昂的利息借贷,买下一件相同的项链,还给朋友。自此,她的生活变了一个样。她缩衣节食,辛勤劳动,甚至给人做女佣,将省下和挣来的每一分钱积攒起来,十年过去,她终于清偿债务。她本来娇俏可人的模样不见了,变得粗糙,但心满意足,一身轻松。一天,她在公园遇到当年借她项链的女友。女友完全不认得她,待到认出以后,大为吃惊,再听她解释为什么会变成一个劳作女人的样子,是为了赔偿自己的项链,更是震惊,因为,朋友告诉道,这条项链其实是仿制品,根本值不了那么多的钱。这件赝品项链,就这样彻底扭转了她的人生。这个离奇的故事,其实是沿着生活的逻辑进行,每一点转折,都在普遍认知的理路范围内,就还是“常事”。
我们还要注意李渔在“世间奇事无多,常事为多,物理易尽,人情难尽”的后半句,我理解就是在同一条路数上,还可能发生不同的人和事。换一个说法,就是同一个故事模式里,表现形态有可能千变万化,大概这也就是类型小说的基本原理。就以《项链》叙事格式为例。曾经在上海的教育电视台看到一部美国教育短片,是以真人真事为题材的单集剧。讲述一个男孩子在一次派对后醉酒驾车,把一个女孩子撞死了。去世女孩的父母非常伤心,但因为肇事人还是个少年,未到刑法规定的担责年龄,所以免于起诉,只是提出一笔赔偿。女孩的父母附加一个条件,这笔钱不是一次性付清,而是每星期付一块美金。这个男孩子于是每周必办一件事,汇给死者父母一块钱,每次汇钱,事故的场面都会再现一次,令他无法忘怀。他似乎被囚禁在这个记忆中,永远不得释放,他坚持不下去了,就把余下的赔款一笔汇到对方的账户。但是对方父母把钱退还过来,他们说,他每星期还一块钱,才能体会他们失去女儿的心情,那是每时每刻都不能释怀的伤痛,所以他必须每周归还一块钱。背负着漫长的债务,直到他成年,方才偿清。这时候,少年已经是一个成熟的中年人,年轻时的轻浮、放纵、任性,消失殆尽,他变成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男人。
还从电视上看到一个故事,也是在《项链》的“物理”里,传媒工业提供给我们很多故事。一个年轻人创业,开一家打火机小工厂,结果他非常倒霉,在生产的第一天,气泵爆炸,厂房设备烧毁一空。最要命的是,一个十八岁女工毁容,需要治疗和整容,医药费甚是巨大。肇事的工人则一贫如洗,家徒四壁,父亲还得了绝症,根本不可能赔付。女工起诉,法庭判决工厂主十万块钱赔偿款。对一个破产的人来说,这判决可说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现实意义。但是承办案子的法官却没有放弃争取,挤牙膏似的追索,追一点是一点,而年轻人则逃一点是一点。就在一个追一个逃的时候,出了一件事,年轻人遭遇车祸,受了伤,在执行赔款的过程中,体会到受害人的难处,于是他将索要的赔款全部给了女孩。最后,他竭尽全力,女孩也放弃了一部分余款,原告和被告取得谅解,两家成了朋友。讲述两则故事,是为证明,在一个模式里,有可能纳入不同的情节和道理。
第七,“审虚实”。我以为和上一节“戒荒唐”有相近的意思,都涉及虚拟和真实的关系,但前者重点在真实,也就是现实的合理性,此处则在虚拟,我就又要提及金克木先生“诗与真”的理论。“诗”和“真”并列,我理解,在“诗”,就是虚构里,存有一种“真”的本质。这让我想到张爱玲的散文《谈看书》里提到说,西方有一句话,“真实比小说还要奇怪”,是否可用来反证,虚构无须以真实与不真实来作价值检验,而是自成一体。此一节中,李渔说道“传奇无实,大半皆寓言耳”,一语定之,承认了传奇的虚构性质,所以不必拘泥于实有其事,价值不在于真和假。倘要两下兼顾,既虚拟,又从实,“则虚不似虚,实不成实”,左右失措。显然,李渔只是从叙事的趣味着眼,并不如金先生,还有张爱玲,怀抱艺术哲学的理想,探寻实有世界和虚有世界的关系,眼光远大。这也是五四之前,中国小说和西方小说的差异,新文学运动者兴起的动因之一吧。
总括来说,中国历来类型化的叙事艺术不外有两大特征:一是传奇性,类型小说内容离奇,虽说要“戒荒唐”,可是还是要出新;第二个特征是它立足于普遍性的人生观念,无论《红楼梦》贾母对流行文学的批评,还是李渔对传奇创作的理论总结,都是从道统出发。唯“石头”的论述独树一帜,脱离主流意识形态,所以,《红楼梦》是在类型之外,只可神会,不可言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