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区公租房腾退房源配租公告

文摘   2024-12-24 22:15   湖北  

为尽快解决我区公租房保障家庭居住需求,根据《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武房规〔2020〕3号)和《市房管局关于重新印发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房规〔2022〕8号)有关规定,在调查核实我区空置和腾退可配租公租房房源的基础上,按照公租房动态配租方案,现将配租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

户籍地为长江新区范围内,持有效《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选择公租房实物保障方式且目前尚未承租公租房的无房保障家庭(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人户保障家庭需具备生活自理能力)。

二、房源情况

共计房源56套,分布在4个公租房小区。运营管理单位分别为武汉长江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临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天兴花园一期,项目坐落于长江新区谌家矶兴盛路201号,配租房源共15套,均为一室一厅,建筑面积49.19m²-52.79m²,租金标准12元/m²(建面)/月,物业费标准:1.44元/m²(建面)/月。

2.天兴花园二期,项目坐落于长江新区谌家矶兴盛路与繁盛街交叉口南,配租房源共18套,其中一室一厅13套,二室二厅5套,建筑面积44.64m²-64.51m²,租金标准12元/m²(建面)/月,物业费标准:1.44元/m²(建面)/月。

3.长江明珠,项目坐落于长江新区谌家矶大道28号,配租房源共7套,均为一室一厅,建筑面积43.53m²-56.8m²,租金标准12元/m²(建面)/月,物业费标准:1.2元/m²(建面)/月。

4.新澳城市印象,项目坐落于长江新区阳逻街道红岗一路与汉施大道辅路交叉口北,配租房源共16套,其中一室一厅13套,二室二厅3套,建筑面积42.52m²-76.5m²,租金标准9元/m²(建面)/月,物业费标准:1.5-2元/m²(建面)/月。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9点至17点,登记地点为持证家庭户籍所在地社区。有租赁意愿的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武汉市公租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因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四、分配原则

参加登记后的公租房持证家庭,经资格复核后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依照“批次-轮候时间”的顺序分配。按“先优先配租对象,后普通申请对象”的批次确定选房顺序。同一批次内,按照申请人首次取得《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编号先后顺序确定。

五、选房原则

1人户的家庭选择面积较小的户型;2人以上(含2人)的家庭选择面积较大的户型。待配租家庭按照顺序依次选房,选完为止。

六、选房时间和地点

时间定于2025年1月2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指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申请配租登记单等证明材料,前往指定地点选房。租赁意向为长江明珠、天兴花园一期和天兴花园二期项目的申请人,选房地点为天兴花园二期运营服务站,联系电话:027-62305286。租赁意向为新澳城市印象项目的申请人,选房地点为新澳城市印象5栋运营服务站,联系电话:027-89832599。

七、公示和签约配租

选房名单确认后,需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自2025年1月14日起5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申请配租登记单等证明材料前往公租房运营机构签约(签约地点同选房地点)。过期如不及时签约,视同自动放弃配租。配租签约须申请人签署租赁合同。

八、注意事项

1.项目公告的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由登记工作人员在资格证明原件上注销登记记录;项目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

2.凡参加登记的保障家庭应积极配合保障资格复核工作,未通过保障资格复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障资格复核的家庭,不得参加登记选房。

3.登记范围内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故不参加选房、参加选房放弃选房权利以及选定房源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权利,不再参加后期的腾退房源登记配租。

4.保障家庭入住后实行动态监管,须按要求配合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将取消保障资格并腾退房屋。

特此公告!


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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