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新土告字[2024]第018-1号
湖北省国营龙王咀农场一分场: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拟使用国有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范围:双柳街湖北省国营龙王咀农场一分场。
二、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双柳街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拟用于区公安分局双柳街道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原阳逻)迁建工程建设。
三、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现状:总面积0.1311公顷。
四、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农用地转用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双柳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农用地转用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工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农用地转用的农场、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新土告字[2024]第018-2号
湖北省国营龙王咀农场二分场: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拟使用国有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范围:双柳街湖北省国营龙王咀农场二分场。
二、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双柳街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拟用于区公安分局双柳街道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原阳逻)迁建工程建设。
三、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现状:总面积1.2022公顷。
四、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农用地转用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双柳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农用地转用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工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农用地转用的农场、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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