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限行区域图
新洲区邾城地区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听证会公告
(第1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266号等相关规定,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拟就制定《新洲区邾城地区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通告》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新洲区邾城地区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内容进行听证。
二、听证目的
规范货运通道,减少货运车辆对主城道路交通的干扰,提髙道路通行效率和防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听证法律依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266号)。
四、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进行。
五、听证会参加人的组成和产生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会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15名,参加人通过网络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15名,将根据参加人类别和报名先后顺序,结合抽签方式确定。
听证会设参加人替补和旁听人员,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
六、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按听证有关规定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七、听证会时间
2025年1月15日
八、听证会地点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南安街368号(新洲区交通大队四楼会议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名办法
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人员,请填写《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附件3)的全部内容,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于2024年12月31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23173501@qq.com,联系人:金必应,联系电话:13995558056)。
十、听证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并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同时通过“新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有关信息。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新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交通大队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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