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世界经济走上强劲和可持续增长之路,是国际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各国经济各有各的难处,但把握好数字经济重要机遇,创造经济增长新的动力源,是发展的共同目标和重点。
从1966年发源于阿帕网的互联网革命,到以高速通信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化转型,人类社会进入了“万物智联”“脑数结合”“脑智结合”的新阶段。如今,数字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发展潜力加速释放。按照相关机构测算,全球约65%的经济增长依靠数字经济驱动,数字行业过去10年的发展增速是经合组织(OECD)经济总量增速的3倍。据国际数据公司(IDC)预测,至2026年,数字经济将为全球2000强企业增收超40%。
数字经济不只是单纯的技术趋势,更是影响深远的变革,是破解全方位多重挑战、重塑全球格局的关键力量。其在全球范围内重整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价值链、消费链,重组要素资源、重构经济结构、重建发展信心,推动各国在全球治理和全球格局中再定位。对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数字应用的高效便捷,为打破发达国家垄断壁垒提供了“弯道超车”的机会。
数字时代的大国竞争,已转向技术创新和数据创造。针对全球力量再平衡,世界主要大国强化了谋篇布局。美国一方面主张高水平的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另一方面将数字视作大国政治的延伸。2018年3月,特朗普签署《澄清境外数据合法使用法案》(又称《云法案》),赋予执法机构在数字领域对外行使“长臂管辖”的权力。2024年5月,美国国务院颁布《美国国际网络空间和数字政策战略:迈向创新、安全和尊重权利的数字未来》,主张“构建一个安全及具有包容性的网络空间”“在整个数字生态系统中利用适当的外交工具及与国际关系相关的治国方略”。6月,美国与英日韩等国启动个人数据跨境转移新框架,旨在简化数据流通手续,促进跨境电商发展;8月,与瑞典签订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以加强6G及更高版本通信技术的合作。
欧盟则强调数字主权,主张数据本地化和数字服务税,先后出台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数字市场法、数字服务法、人工智能法等一系列针对数字经济的法律,意图通过数字“强监管”增强数字竞争力。日本从2019年开始提倡“可信赖的数据自由流通”(DFFT),试图在国际数字规则制定中占有一席之地。印度长期推行“数字印度”计划,希望通过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民众数字意识等,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双重飞跃。
但也要看到,数字经济领域,北北矛盾存在,南南矛盾有之,南北矛盾更为突出。美英德数字经济的GDP占比超过65%,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不足30%。高收入国家84%的人口能够使用5G网络,而低收入国家仅为4%。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数字基础设施普及程度仍很低,民众数字素养有待提高,与发达国家普遍存在“数字鸿沟”,很难享受到数字经济的发展红利。在美西方越来越“内顾”的趋势下,若不妥善处理,南北“数字鸿沟”或更大,将进一步加剧全球发展与治理的不平衡。
数字时代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小,数字经济正重塑着人类对世界的普遍认识。埃隆·马斯克用“数字领袖”身份影响了美国2024年总统选举,进而影响了全球政治,被反对者戏称为“影子总统”。近期,马斯克频繁通过社交平台“X”介入英国和德国政治,言行或将影响多国选情。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一种产生于民间的开源点对点电子货币,已悄然变身“数字黄金”。
数字经济“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与新质生产力“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高度契合,是“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主战场,考验一国的创新力、资本力、产业力、消费力、规则力。对中国来说,要重视现代化产业体系对数字经济的关键承载作用,用产业发展撬动技术进步和消费转型;重视全球数字规则的引领塑造,营造开放、包容、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重视高水平对外开放条件下的数字共赢,确保技术进步能够惠及每个国家和地区,实现共同繁荣;重视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安全,关键在于“空”和“海”。
(作者刘云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徐玥系北京大学博士后)
作者:刘云 徐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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