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南昌县法院2则事例入选省法院涉外司法服务典型事例

政务   2024-12-31 14:51   江西  











近日

省法院发布

江西法院仲裁司法审查

和涉外司法服务典型案事例


南昌县法院2则事例入选

涉外司法服务典型事例




法院+省贸促会”联动解纷

法治护航赣企出海

——江西甲某建设公司

诉江西乙某建设公司

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原、被告双方均系江西建筑企业,双方就非洲厄立特里亚国某建设项目达成合作并签署书面协议,由原告承担案涉项目的项目部组建及具体施工工作,合同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余元。原告主张案涉项目工程已竣工并验收合格,被告应向其支付剩余工程款100余万元,双方就结算金额未能达成一致,诉至南昌县法院。

调解过程

南昌县法院迅速启动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特邀江西省贸促会调解员参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开展调解工作。南昌县法院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即未付工程款金额及保函注销等问题释法明理,劝说当事人协商对账,否则可能启动项目鉴定,而案涉项目位于非洲厄立特里亚国,跨国鉴定难度大、专业化程度高、费用高昂,会造成各方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劝说原告配合注销保函。省贸促会调解员耐心劝导,双方合作项目本是服务于守望相助、彰显大国担当的援非医疗队宿舍建设,是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的好事,勿因“小矛盾”影响“大风范”。在多方联动、友好协商下,双方对账确认尚欠工程款金额并达成一致,在线签署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该案是“法院+省贸促会”合力化解跨境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的范例,展现了法治护航赣企“出海”的智慧与担当,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高质量法治保障的有益探索。一是发挥调解这一“东方经验”在涉外商事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尊重以和为贵、和气生财的商事合作规律,既维持了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妥善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因工程鉴定导致诉讼成本增加;二是借助“法院+省贸促会”的联动解纷合力,实现“1+1>2”的调解效果。人民法院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省贸促会发挥帮助企业维权、防范化解企业风险等职能优势及丰富经验,使调解过程更加顺畅高效;三是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资源优势,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智慧的司法服务。各方通过在线视频沟通,打破了空间阻隔,无需跨越距离线下调解,简化了解纷流程,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涉外解纷展新“枫”

化戈为帛促合作

——瑞典某公司诉江西某公司

国际贸易纠纷案


基本案情

被告江西某公司系家居用品生产企业,与原告瑞典某公司自2019年开始线上开展国际贸易合作,向原告供应货物。2022年被告在履行其中一笔订单,即将货物从中国上海运往瑞典哥德堡过程中,因海运时间过长导致货物形态发生变化,致使不符合原告的产品要求,后该批货物在瑞典作废处理。因双方未能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该瑞典公司诉至南昌县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近人民币260万元。

调解过程

南昌县法院本着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实质化解纠纷的原则,人民法院坚持以调为主、以判为辅,同步推进、高效化解。一方面,针对域外取证、域外证据证明手续、诉讼材料翻译等事项,一次性告知原告需补充完善的必要材料,为庭审做好庭前准备及调解准备;另一方面,迅速启动“法院+省贸促会”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特邀江西省贸促会具有专业背景和双语优势的调解员共同参与。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证据规则、程序要求、诉讼成本与风险等方面释法明理,省贸促会提示当事人考虑维权成本、汇率变化等因素,并分享其在帮助外贸企业维权、化解国际贸易风险方面的经验。最后,双方不仅就本案达成和解,并对后续订单达成合作。


典型意义

本案纠纷的妥善化解是将枫桥经验运用于涉外审判的创新实践,验证了法院与贸促会联合化解国际商事纠纷工作机制的有效性,回应了国际商事主体对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需求。一是将诉前调解这一枫桥经验引入涉外审判,使得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精简争议解决环节,高效化解纠纷。二是启动“法院+省贸促会”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现从法院单打到多元联动。人民法院与省贸促会优势互补,合力调解,共同开展了一堂以案为鉴的专业辅导课。三是帮助当事人化戈为帛续合作,有效促进涉外纠纷实质化解,在调解中增进双方互信,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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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张彦瑾

编辑:李玉帆

校对:雷丙民

核发:江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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