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异明等46名人民陪审员
任期届满的公告
2019年9月27日光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9月26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万异明、李旭华、聂炜、黄泽根、章婷、聂小中、邱木贵、袁红英、涂建芳、王俊云、洪英、陈朝虹、刘惠贞、吴云利、徐丽芳、黄鲁诚、晏露华、李小林、林本明、赵小平、陈启太、饶路英、黄泰山、李贤福、席先军、曾艳、王翔、黄丹青、孙玮、龚纪松、陈娅玲、顾发贵、叶建平、周宁、文小娟、邱颖菲、卢品龙、杨经茜、孙权政、王小军、寇裕清、张瑜、罗贤英、邱家军、危美玲、余万辉。
诚挚感谢以上同志为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光泽县人民法院
光泽县司法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