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丽梅等75名人民陪审员
拟任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光泽县司法局会同光泽县人民法院、光泽县公安局,经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取、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将拟任命为光泽县人民陪审员的75名同志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光泽县司法局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光泽县司法局
办公及邮寄地址:光泽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光泽县杭中路16号6楼)
联系电话:0599-8373506。
附件:光泽县人民陪审员拟任人员名单
光泽县司法局
光泽县人民法院
光泽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关于吴丽梅等75名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