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发〔2024〕27号),枣庄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不区分户籍统一由参保地区(市)给予资助。首次缴费的,应先办理参保登记,以后年度续费,无需再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参保居民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便民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微信、支付宝: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或直接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行缴费: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支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具体操作方式:(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微信搜索“枣庄医保”小程序,使用“个账共济”中“添加家庭成员”功能,完善家庭成员信息后提交。(2)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时,使用“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选择“家庭共济缴费”功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