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薛城区民生路禁停禁行的公告

民生   2024-10-12 17:26   山东  
为进一步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设定薛城区民生路郯薛路至世纪大道路段禁止临时停车和禁止货车通行道路。

自公告之日起,凡违反本公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现场查纠和电子设备抓拍取证的方式,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特此公告。

枣庄市薛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1012

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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