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崇仁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尽力保障”的工作思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2024年,集中整治开展以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与县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图为,9月2日,县纪检监察干部一行在城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实地回访。胡文蔚摄
今年5月份开始,为监督推动做好保障性住房全面清查整治工作,崇仁县纪委监委通过调取民政、供水、供电信息与县住房保障中心住房登记台账进行比对,发现存在租户不符合申请条件、一户多房、转租转借等问题。
“保障性住房关乎民生福祉”。崇仁县纪委监委在推动县住房保障中心立行立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10余个保障性住房小区4600余套住房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被核查对象是否存在转借、转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及家庭情况等进行实地了解,发现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200余户,第一时间推动有关部门做到清退核销,并优先为50余户长期轮候家庭配租。
“我们正在督促县住房保障中心制定‘阳光摇号’分配方案,接下来,空闲的保障性住房都将分配下去,让更多家庭圆一个安居梦。”崇仁县纪委监委对口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委聚焦保障性住房领域突出问题,厘清责任,严肃查处背后的问题。同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保障性住房违规分配和使用、审核把关不严、动态监管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从防控风险、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等方面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推动县住房保障中心制定《保障性住房长效管理联动工作机制》等,以管常管长的举措促使全县保障性住房公平合理使用,把“人民至上”的理念装在群众的心坎里。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各种保障性住房乱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发挥惠民利民作用。”崇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兴)
——来源:《抚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