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为保障大家能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青田公安温馨提示:自2021年8月22日起,青田县划定区域内全年全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青田这些区域
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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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燃区域外的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特定场所同样禁止燃放。
未经许可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均属于违法行为。
2024年12月至今,青田已累计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7起,对22名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803箱。
春节期间,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查处。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以安全、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
来 源|青田县公安局
编 辑|王誉融
责 编|吴俊
审 核|夏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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