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
“迎新年购房安家”
购房消费券活动来啦
为进一步落实住有宜居,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决定与房地产企业联合开展“迎新年购房安家”购房消费券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3月31日
青田县域范围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属于本次房源超市(企业承诺在政府补贴实施期间,自愿配套相应折扣优惠的房源)的新建商品住宅。具体房源超市名单附后。
购房券总额度1000万元,本次消费券的使用按照先到先得、先备先得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规定予以拨付,用完即止。90平方米及以上可使用2万元额度的购房券,90平方米以下的可使用1.8万元额度的购房券(不含车库、车位、储藏间、附属用房)。
参与活动的项目,购房户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相应房开公司到建设局领取购房券。
凭购房券抵扣购房款(不抵扣首付款),需在三天内完成商品住宅合同网签,逾期作废。
1.参与本次活动的项目,各房开公司配套优惠政策需在售楼部公示张贴,且不得随意涨价,也不得恶意降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活动资格,各购房业主有发现类似问题的,请于2025年5月1日前积极向建设局反映。
2.参与活动期间,同一居民家庭成员间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又重新备案的以及购买大搬快聚集中安置房的不可使用本次消费劵。
3.对不如实申报、擅自更改有效证件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补助资金的,由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缴已领取的购房补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享受购房消费券后撤销合同备案的需退回购房消费券相应财政部分资金,拒不退回的,不予办理备案撤销申请。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建设局。
附件:房源超市名单
(扫码查看附件)
注:活动期间各房产项目配套优惠政策需在售楼部公示张贴。
来 源|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记 者|叶佳霁
编 辑|张珊萌
责 编|吴俊
审 核|夏志坚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若有侵权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