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
关注本钢集团 了解本钢发展
为扎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履职能力,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工作部署,11月20日,本钢集团举办了《安全生产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解读培训。
本钢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霍刚,副总经理齐振、徐家富,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蒋光炜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扎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提升个人安全履职能力。
此次培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邀请中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安全专家进行授课,通过图文展示、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介绍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法定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
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培训后还进行了线下测试。
参训人员表示:“培训围绕《安全生产法》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职责进行了精准解读,为大家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今后会在安全领域内强化法律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扎扎实实落实各项安全工作部署,全力完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本钢集团安全生产监督部相关负责人,板材公司、北营公司、矿业公司、北钢公司及所属厂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多元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等参加培训。
声明:
1.如转载本平台内容须标明来源。非本钢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如尽力查核未能发现出处则标“转自网络”。如有疏漏欢迎版权所有者及时联系,我们将予以更换或删除。
2.本平台素材图片来自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欢迎版权所有者及时联系,我们将予以更换或删除。
3.如任何作品标明“谢绝转载”,我们尊重并不予转载。
4.对于恶意及虚假举报,我们保留法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