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下达中央增发国债项目省级第二批奖补资金5.1亿元,两批次合计10亿元,全力支持缓解地方增发国债项目资金配套压力。
此项资金补助范围为获批增发国债项目的设区市本级和县区。资金分配按照“统筹兼顾、奖补并重”的原则,向配套支出责任重、增发国债资金支出进度快的地区倾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对财政部江西监管局查出问题并予以通报的地区,按应分配金额的10%进行扣减。按照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关于所有渠道到位资金不能超过该项目所需资金要求,奖补资金额度不超过各地应配套资金的80%。
文件要求各地应首先将此项资金落实到具体增发国债项目,不得用于置换已拨付到位的中央、地方财政资金等各渠道建设资金;本地所有项目配套资金均到位后,可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其他亟需支出。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编审:巫仁辉 曾莉
监制:朱 富 尹其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