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公开选任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宣传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政策;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6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公民自荐、组织推荐和县司法局定向邀请等方式。申请人需填写《全南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县司法局二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股。
(三)审核批准。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拟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征求行政执法监督员候选人意见,后报请县政府审核批准。
(四)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选用。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政府印发聘任通知,颁发聘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选任期限。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为两年,可以连续选任;选任期届满未续任的,自然解除。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不集中办公。
联系人:李逸娴,7162960;邮箱:qnxfzb@163.com;
地址:全南县司法局二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股。
编审:巫仁辉 曾莉
监制:朱 富 尹其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