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
石家庄市教育局
致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温馨提示
广大外来务工人员:
又到了每年申报居住登记的高峰期,在即将到来的2025年,您的子女如需在石家庄市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层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和近年来国家、省、市招生文件精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须持有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6月30日前在公安部门申领取得的居住证。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可凭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对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实际居住半年以上,能够提供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就业或就读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的(包括:房屋产权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明;单位调动证明;学生证、入学通知书等10类,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择一提供),可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
在此,我们温馨提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根据《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我市已开通“互联网+居住登记”业务,确保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足不出户,第一时间即可申报居住登记。如果随迁子女2025年选择在石家庄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您务必于今年12月30日前通过“冀时办”APP或“石家庄治安便民微服务”微信小程序,在网上自主申报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居住登记;也可携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以便您能够在2025年6月30日前申领取得居住证,确保子女顺利就学。
最后特别提醒,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均不收费,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务必通过上述正规渠道进行办理,避免上当受骗,影响入学就读和办理其他业务。
石家庄市公安局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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