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发﹝2024﹞59号)文件精神和渭南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办公室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乡村振兴目标,壮大乡村人力资源,按照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年满25-55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大专院校毕业生等创业创新者;
3、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获取信息能力强;
4、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职业特征鲜明,经营规模大,主体地位明确,从业稳定性高,创业激情高,有志于投入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者且个人年收入9万元及以上;
5、在同等招生条件下,高素质农民空白村组、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优先纳入培育对象;
6、参加过往年省、市、县同类型培训的学员不再纳入本年度培育对象。
二、招生人数及开设专业
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拟定招录高素质农民200人(其中:粮油产业化营销能力提升班5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规模化种植班50人、粮食种植+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训班50人、粮食产业发展带头人班(巾帼女农民)50人)。招收学员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农业企业带头人、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产业发展带头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返乡大学生创业创新者和退伍军人,招满为止。
三、报名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15日
2、报名地点:大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楼培育站)
3、联 系 人: 杨 涛 13909132827
柴晓娟 13892556081
(二)报名所需资料:
1、《大荔县高素质农民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大荔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申报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证书复印件;
4、本人产业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生产经营规模证明、个人产业年收入证明材料;
5、本人产业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带动农民就业或致富情况;
6、本人产业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生产经营对生态环境影响、职业道德评价等证明材料。
备注:3-6项证明材料可出具在一份证明中,但必须体现每项内容;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附件:1、大荔县高素质农民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表
2、大荔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申请表
大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大荔农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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