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开展旁听刘新圳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暨集体廉政谈话

文摘   2024-09-25 23:28   江西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9月25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旁听刘新圳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暨集体廉政谈话,把警示教育课搬进庭审现场,用“身边案”教育警示“身边人”。
将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从起诉书宣读、庭审讯问、证据出示等环节,呈现了被告人如何利用职务便利,一步步走向受贿犯罪深渊的事实。通过“零距离”接触庭审过程,“面对面”倾听违纪违法犯罪人员内心独白,让在场的所有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起到了“旁听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县委常委、副县长刘苑敏对在场旁听的8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林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陈建武主持。

刘苑敏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忠诚之魂。始终坚持对照革命先烈反思自己,对照党章党规检视自己,自觉经受各种风险考验,自觉抵制各种利益诱惑;坚持抓好理论学习,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项目建设、拨款、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不断推动城建领域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尽心履职作为,扛牢担当之责。城建口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城市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严防廉政风险,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做到“公”字当头,将民生需求放在心上,把为人民谋福祉当做己任,把人民的期望看作行动的标杆。要坚持拒腐防变,守牢清廉之本。时刻保持坚定的党性和清醒的头脑,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炫于五色之惑;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在无人之时常自律、于细微之处常自省,树立道德高线、划出纪律红线、守住廉政底线;对家庭负责,带头从严要求,真正做到自己清、家人清、亲属清、身边清。

林梅强调,要戒“痴”。自觉把强化理论武装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戒“嗔”。始终以百姓心为心,涵养“不求官有多大,但求无愧于民”的情怀,始终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从小切口发力,用心用情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要戒“贪”。始终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思想上防范、行为上约束,给自己的欲望划定边界,时刻警惕各方的“围猎”, 干干净净从政。要慎“独”。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习惯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要慎“微”。坚持清白传家、廉洁齐家、从严治家,从严管理好家属以及身边人,自觉净化朋友圈、纯洁社交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保持清爽的同志关系、规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净的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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