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3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通报

文摘   2024-10-23 12:01   江西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强化警示震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查处的3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通报如下:




1.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科长级干部吕新兰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


  2019年中秋节至2021年春节,时任县园林所所长吕新兰先后3次收受泰和众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某所送价值共计2810元的酒、牛肉等礼品。2024年9月,吕新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教体局原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欧阳克燕为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


  2014年至2021年,时任县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欧阳克燕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江西平达文化实业有限公司推广销售《毛笔字空白作业本》,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该公司所送财物共计102万余元。此外,欧阳克燕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4年9月,欧阳克燕被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七级职员罗志坚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问题。


  2019年12月,县住建局党委扩大会研究文田水厂源水管网改造工程事项时,时任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罗志坚在未了解到该工程需由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企业承接的情况下,提议由不清楚是否具备承接资质的公司(实际上无该资质)承接该工程,后该公司又将此工程转包给罗志坚推荐的无施工资质老板陈某。2024年9月,罗志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有的亲清不分,自我要求不严,违规收受礼品;有的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肆收受好处费;有的任性决策,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自警自省,严格落实《江西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要求,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以“大抓落实年”带动营商环境大提升。紧盯权力集中的“股长”、政务服务窗口和为企业办事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引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责作为、廉洁用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执法司法等方面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常态化开展亲清连心政企恳谈会反映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严肃查处亲清不分、以权谋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收受贿赂等风腐问题,着力打通政策落实“中梗阻”,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打好“十大攻坚战”,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来源:泰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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