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新规发布!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文摘   2024-11-05 14:58   北京  

-----------以下是正文-----------
来源:住建部官网、快乐安全每一天

10月17日,住建部发布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文末附电子版规范下载!

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同时废止

一、主要变化
1. 临时用电管理更加完善

在第3章"临时用电管理"中,新标准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进行了补充。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增加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及检查内容。这一变化将有效提高用电安全性,降低触电风险。

2. 配电线路规定更加细致

第6章"配电线路"部分对钢索配线内容进行了完善。这一调整将使得配电线路的铺设更加规范,减少因线路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

3. 塔式起重机供电有了明确要求

在第7章"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中,新标准特别增加了塔式起重机供电电缆敷设方式及其固定内容。这一变化将为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的用电安全提供更明确的指导。

4. 临时用电工程管理更加严格

第10章"临时用电工程管理"新增了多项重要规定:

明确要求临时用电工程应经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增加了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与拆除内容

对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档案资料的检查内容进行了补充。

这些变化将使得临时用电工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更加规范和严格,有利于提高整体安全水平。

二、重要条文解读

新标准中,部分条文需要严格执行。这些条文涉及临时用电的多个关键环节,我们逐条进行解读:

1. 保护接地导体的使用规定

3.2.10 保护接地导体(PE)和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上严禁装设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保护接地导体(PE)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这一规定强调了保护接地系统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禁止在PE和PEN导体上安装任何可能导致其断开的装置,确保接地保护的持续有效。同时,PE导体不得用于传输工作电流,以免影响其保护功能。

2. 用电设备专用开关箱要求

4.1.2 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

这一规定旨在实现用电设备的精细化管理和控制。每台设备配备专用开关箱,可以更好地监控和保护单个设备,同时便于故障排查和紧急断电操作。

3. 发电机组与市电并网禁令

5.2.3 发电机组电源与市电线路电源严禁并列运行。

这条规定防止因电源并列运行可能导致的电网紊乱、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发电机供电区域和市电供电区域,并设置可靠的切换装置。

4. 电缆线路的严格要求

6.2.1电缆线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电缆芯线必须包含全部工作导体和保护接地导体(PE):

2 TN-S系统采用三相四线供电时必须选用五芯电缆,采用单相供电时必须选用三芯电缆;

3 中性导体(N)必须是淡蓝色绝缘线,保护接地导体(PE)必须是黄/绿相间绝缘线,严禁混用。

这些规定确保了电缆线路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要求电缆包含所有必要的导体,包括工作导体和保护接地导体。

明确了不同供电系统下电缆芯数的选择标准。

规定了特定导体的颜色标识,防止误接和混用。

5. 照明变压器的安全要求

9.2.5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

这一规定旨在提高照明系统的安全性。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可以有效隔离初级和次级电路,降低触电风险,特别适用于潮湿或导电性较强的施工环境。


原文如下: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6-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9月9日


电子版获取方式在最后


关于举办全国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24年11月26日-28日(成都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政策动向,帮助企业精准把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文件的实施要求,特定于2024年11月在成都市面向全国建设行业企业举办“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特别针对新变化和新要求进行深入解读,重点围绕企业业绩补录、人员业绩补录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指导;分享资质证书换领、延续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并针对企业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指导,旨在提升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业绩的数据质量,助力企业高效完成资质升级、增项、重组分立、换领、延续等管理工作,为企业规范运营、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现行及最新政策深度解读;

(三)关于资质新政实施前过渡期相关事项讲解;

(四)结合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设计、施工资质互认热点;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吸收合并、改制、重新核定、跨省变更等申报技巧及注意事项;

(六)《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 版)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重点内容介绍及相关政策研读;
(七)资质申报材料三要件(企业综合、技术人员、企业业绩)考核重点与材料要点及案例分析;
(八)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在填写《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及要求介绍;

(九)新政下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申报技巧及审查要点;

(十)结合案例剖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和高频出错点,提高资质申报通过率;

(十一)资质申报审查要点解析;

(十二)四库一平台:

1.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通知解析;

2.新改版“四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库、人员库、业绩库和诚信库等信息系统的指导、重要指标的填写、考核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3.如何围绕企业资质升级工作需要做好企业业绩入库;

4.省外业绩如何进行补录;

5.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时,注意事项;

6.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7.如何在住建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录入平台,并符合资质申报或招投标要求;

8.公路业绩补录有哪些注意事项?(个人业绩和企业业绩)

9.业绩补录实操指导。

(十三)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答疑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全国范围内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不受区域限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全国范围内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资质主管及相关专员等均可报名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26日-28日(成都

11月26日为全天报到日,27至28日两天全天上课

四、报名联系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15718861402同微信

报名后统一发送报到通知及乘车路线

欢迎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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