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长期奋斗的成果,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这一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党领导人民开辟符合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的光辉历程,揭示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
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对创建人民民主政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艰辛探索和长期实践。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党的第一个纲领,明确提出“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大革命时期,党领导工农运动,在城市建立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市民代表会议,在农村组建农民协会,进行了政权建设的最初尝试。土地革命时期,在革命根据地建立的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已经具有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形态。抗日战争时期,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陕甘宁边区实行以“三三制”为原则的参议会制度。经过这些实践探索,我们党提出了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构想。1940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1945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进一步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相继召开人民代表会议,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雏形和准备。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这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意味着中国政治从根本上实现了由少数人掌握政权、绝大多数人受压迫被剥削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跨越,这在几千年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实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伟大变革。”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过70年的巩固、完善和发展,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已经牢牢扎根中国大地,深深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要从“两个结合”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的先进政治理念、鲜明中国特色、深厚文化底蕴,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完善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可以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在政治方向、政治道路、政治制度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来源:求是网
编辑:古努丽·买提沙力
审核:张斌
终审:董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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