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政务   2024-10-18 19:07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8日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放管服”工作深入开展,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促进公平竞争、营造便利环境,办法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通过地方性法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细化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纳入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对自治区这样的矿产资源丰富,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较为频繁的大区,意义十分重大。将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以法规制度形式予以固化。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二十二条,主要规范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政府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主体责任,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条例》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七方面:


一是明确政府、行业监管责任。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安全,应当加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条例明确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细化了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铁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不同环节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同时规定,加强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机关建设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互通信息,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效能。


二是明确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体责任。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是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基础性行业,其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条例对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范围进行界定,包括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明确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重点单位,应当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


三是鼓励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发展一体化经营模式。鼓励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提升数字化水平、发展一体化经营模式,对于提高安全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以及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一方面鼓励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通过研发、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数字化、职能化水平;另一方面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经营模式,推动实现集约高效安全生产。


四是明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用于生产和存储民用爆炸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建设要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用于生产、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其安全设施应当报经有关部门审查,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安全验收。


五是明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条例具体规定采用现场混装方式生产炸药的,应当依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现场混装方式生产炸药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民用爆破物品运输的企业,应当依法向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相关许可;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人员,除依法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外,还应当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件。


六是实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相关行政权力下放,缩短行政审批时间。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降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下放至州、市(地)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州、市(地)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十日内完成初审,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在二十日内完成审查。


七是鼓励就近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鼓励签订民用爆炸物品配送服务协议。为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严格管控民用爆炸物品,鼓励就近依法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同时,鼓励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签订民用爆炸物品配送服务协议,明确配送的品种、数量等,以及双方安全管理责任。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出台,会对严格依法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自治区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产生积极作用。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的宣传,为《条例》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编辑:马安懿、古努丽

审核:张斌

终审:董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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