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对外开放战略部署,监督有关部门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中国(新疆)自贸区建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10月14日到18日赴乌鲁木齐、霍尔果斯、喀什三个片区开展司法机关护航中国(新疆)自贸区建设,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乌鲁木齐、霍尔果斯、喀什三个片区司法机关护航中国(新疆)自贸区建设,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强调设立新疆自贸试验区,是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总体布局、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重要部署,为新疆推进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深远谋划和殷切期望,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稳定,把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优势和新疆的区位优势结合起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调研组要求有关部门,要坚持服务大局、依法创新,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功能,营造良好法治生态,加快打造立足新疆、面向世界的法律服务高地,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要强化法治引领,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优化法规制度供给,推动自贸区条例立法工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商务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供稿)
编辑:马安懿、古努丽
审核:张斌
终审:董晔林
微信号:xinjiangre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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