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道路对违反“机非分离”等规定行为予以处罚的通告
今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量和亡人数总体下降,但城区道路交通事故数不降反升,机非混行等交通乱象严重,城区道路亡人事故占比全市道路近20%,其中多起城区亡人事故涉二轮车未走辅道而引发。为了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2024年10月21日,我市发布关于城区道路交通“机非分离”专项整治通告。现就对违反“机非分离”等规定行为予以处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城区道路驾驶两轮车时,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严禁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在未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道路右侧行驶。
自2024年11月25日起,凡在城区道路驾驶两轮车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八十二条之规定: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每次罚款50元。
特此通告。
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23日
关于在城区道路对违反“机非分离”等规定行为予以处罚的通告
今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量和亡人数总体下降,但城区道路交通事故数不降反升,机非混行等交通乱象严重,城区道路亡人事故占比全市道路近20%,其中多起城区亡人事故涉二轮车未走辅道而引发。为了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2024年10月21日,我市发布关于城区道路交通“机非分离”专项整治通告。现就对违反“机非分离”等规定行为予以处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城区道路驾驶两轮车时,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严禁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在未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道路右侧行驶。
自2024年11月25日起,凡在城区道路驾驶两轮车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八十二条之规定: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每次罚款50元。
特此通告。
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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