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女技师怀孕了?

文摘   2025-01-15 16:18   辽宁  

今天收到一个放射科女技师的咨询。

这个女技师的情况是这样的,她今年34岁了,32岁的时候结的婚,2年了还没有孩子,家里面催要孩子,但是一直没有怀上。

2年了还没有怀上,她和她的老公都成为了亲戚当中的饭后谈资,但是去医院检查,两个人的身体都没有啥大问题但就是怀不上。

32岁那一年,她和她老公备孕了半年,她调岗到了磁共振,以前她们医院的规定是是所有技师DR、CT、MRI一人一周,但她现在就固定磁共振岗。

备孕期间,她和她老公每天都坚持吃叶酸、还去看了中医,开了一些中药调理身体。

但是备孕半年以后,开始要孩子,要了三四个月就是没有怀上,一直持续了半年,期间单位领导时不时的询问有了没有,因为顶不住领导的压力就放弃在要孩子了。


想缓一年后,在申请备孕,可是偏偏在刚进入34岁的这一年,她检查出怀孕了,孕期7周了,但是她根本没有好好备孕,而且DR、CT都在轮转,DR和CT都进去摆位了,而且每一天的病人量都上百人。


好害怕辐射影响到孩子,但是这孩子又来之不易,不想放弃。


她想咨询我:这个辐射对孩子的影响大不,会不会致畸,或者致癌。


这个问题很难答复,我们知道:DR、CT在曝光结束的后,会有散射线的存在,立马拍完,立马进去摆位,肯定会接触到散射线。

根据ICRP(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84号出版物:100mGy 以下的胎儿剂量不应视为终止妊娠的理由。

按照专家所说的100mGy,那么对于放射科女技师怀孕来说,是完全没有问题。
但这句话换句话来说:小于100mGy虽然不应视为终止妊娠的理由,但是对孩子有没有影响不能完全确定,但可以确定的是大把握没有影响。


对于放射科女技师来说:如果怀孕了,那么肯定是不建议放弃的,但是孕期的检查肯定是一样不能落下,而且要做最好的,比如DNA检测,不要做普通版的DNA检测,要做无创DNA Plus ,大排畸,小排畸,一定要做。

而且建议女技师早点生孩子,高龄产妇在加上长期从事放射工作,不确定因素比较多。



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也很少怀孕后在家里一直待产,绝大多数孕期及哺乳期的妇女和其他女职工一样,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

在我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许多地方的地方性法规除了保障作为劳动者的基本职业安全外,甚至对保护孕期及哺乳期妇女职工作了规定,概括起来说,孕期及哺乳期女职工群体除了具有普通劳动者应有的职业权力外,
还有三种特殊法律权利:不被解雇、调换岗位、休息权。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便以种种理由予以辞退或解聘。

所以放射工作其实对于女性来说,并不十分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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