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不愿抚养幼女,8年多次诉讼!怎么判?

时事   2024-10-23 18:04   江苏  

今天(10月23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目前离婚诉讼中父母双方均不愿抚养孩子、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等突出问题,发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相关情况及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涉及一名年仅1岁4个月的幼女。2016年5月,她刚学会喊爸爸妈妈,就因父母离异被判给父亲直接抚养,母亲支付抚养费。但随后8年里,父亲连续打了多次官司,从区法院一直打到省高院,要求变更抚养权。但女方以再婚再育为由,拒绝直接抚养女儿。


殷婉璐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双方都有比较好的工作,抚养的能力都是有的。男方一直认为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拒绝抚养孩子,认为女方在心理上是不想要这个孩子的,所以他就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某种程度上是逼迫女方对抚养问题进行重视,和他一起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女方就觉得男方的行为非常过激,不能好好沟通,所以女方一直也都是比较抗拒男方的种种行为。


8年的历次诉讼中,法院支持了男方要求女方提高抚养费的诉求,但根据家庭实际情况,仍然判决孩子归男方直接抚养


今年4月,男方以身体不好及收入降低为由再次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此时,孩子已经9岁,男方也称,8年诉讼,他不仅身心俱疲,而且也给孩子的成长蒙上了阴影。



殷婉璐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我们运用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方法,加上心理辅导心理疏导,慢慢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以及双方对彼此的误解,为双方的沟通交流搭建了一座桥梁。



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双方慢慢打开心结,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了符合双方实际的调解方案。男方表示愿意继续抚养孩子,女方把抚养费提高到每个月5000元,并增加陪伴孩子的时间。


目前,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正在探索对不履行家庭教育指导的监护人实施强制措施,力求将家庭教育指导贯穿到涉少年儿童抚养案件的审理全过程,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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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渝娜 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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