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
哈尔滨市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及《关于延续开展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黑社险中心网函〔2024〕1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继续实施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执行期与受益对象
(一)政策执行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受益对象。对招用以下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1.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二、申领渠道
(一)免申即享(需要企业线上登录确认)。社保经办机构批量筛选“新参保人员信息”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符合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保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信息比对,确认参保人员身份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筛选出符合“免申即享”人员→企业端(内容包括:企业享受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人数、金额、企业银行账号〔反显〕、确认的告知内容)→企业点击确认→经办机构审核→生成拨付计划→对公发放。
注意:推送企业端需企业确认的模块为批量确认,系统默认为全部确认,如企业不确认可挑选可确认的人员、金额,对不确认的人员提供不确认原因(如不是本企业招用、已解除合同、放弃等原因)→提交→经办机构对已确认人员进行审核→生成拨付计划→对公发放。因银行账号错误需在“单位银行信息维护”模块中修改账号,并再次确认。
(一)自主申请。企业通过互联网服务端(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网端申报”模块填写申请。填写申请项:单位编号(系统自动生成)、单位名称(系统自动生成)、毕业生参保时间(系统动生成)、毕业生身份证号码、姓名,下载“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填写承诺书并盖章完毕后拍照或扫描上传,提交到经办机构审核。
注意:企业自主申报前,需先办理“单位扩展信息维护”和“单位银行信息维护”两项业务,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失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网端申报。如去年已维护过单位和银行信息,此次申报可不用再维护。
三、申领要件
1、劳动合同(图片);
2、工资发放凭证(图片);
3、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图片);
注意:无论是“免申即享”还是“自主申报”,必须上传以上要件,缺一不可。如企业申报人员过多,可以压缩包(rar或zip)上传要件。
四、温馨提示
(一)参保企业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能为空,需预先维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经正确的不用重复修改。
(二)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去年和本年已享受一次性扩岗人员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领企业必须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四)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五)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
(六)目前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参保单位不包含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模块正在开发,待模块上线后另行通知执行。
附件:1.企业一次性扩岗确认告知书
2.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
3.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网办流程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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