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接到电话只要提到‘贷款’两个字,我都害怕啊法官。”因为一时轻信网络贷款信息而惹上官司,想想最近发生的事,赵某仍心有余悸。
2024年4月,赵某因信用卡多次逾期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办理贷款,于是在网上看到贷款广告后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在网络上添加的客服经理为其办理银行贷款,后续办理过程中,客服经理又指派他人到现场使用赵某的手机进行操作。
当晚,赵某登陆自己的手机银行账户,发现从其他不同银行账户转入多笔资金,又很快转出,赵某察觉不对劲后立即报警,民警经调查认定赵某存在出借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因赵某从中未获利,未构成犯罪,最终决定对赵某处以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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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同月,原告李某为增加收入,在接到一通询问其是否有理财需求的电话后,一步步陷入了网络虚无的“投资陷阱”,在跟随给他致电的网络“导师”买入上涨的股票尝到甜头后,李某通过“导师”的推荐在某投资平台APP充值4万元进行投资,无法提现后才意识到被骗。而这4万元正好就包含在赵某银行卡的转账流水中,于是李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法庭。
隆德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为获取贷款向他人提供手机银行账户等信息,他人进行电信诈骗利用该银行账户骗取李某资金,赵某对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不知情也未参与、未提供帮助。李某将款项转至赵某的银行卡后,由他人利用赵某银行卡将该款转出,赵某实际上并未从中获利。故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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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审结后,无论是赵某还是李某都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天上不会掉馅饼,赵某为走捷径,轻信网络贷款,不仅被行政处罚,甚至差点涉嫌刑事犯罪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李某异想天开妄图不劳而获导致4万元的辛苦钱打了水漂。一夜暴富不是“陷阱”便是“圈套”,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轻信任何网络贷款、投资信息,切勿当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洗钱“工具人”才追悔莫及,要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念,护好“钱袋子,守住“血汗钱”。
▌责编/肥龙 来源/隆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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