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川兴镇中心小学国家资助政策宣传

政务   2024-07-01 21:28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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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一补”政策

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统称 “三免一补”)。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政  策,其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的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公办学校学生执行。

“三免一补”补助标准:

1 . 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2 . 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2017 年起,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 补助政策按调整后的分担政策执行,并继续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 使用制度。

3 . 免作业本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年 40 元,小学每生每年 30元。

4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从 2024 年春季学期开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小学每年补助1250元、初中每年补助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小学每年补助625元、初中每年补助750元。

此项资助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至学生个人社保卡。

营养餐补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每天享受 5 元的营养餐补助全年按 190 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 950 元。此资助根据学生就餐情况据实结算补助。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益性、救助性 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享受现有普惠性教育资助政 策之后,仍面临的与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救助,避免贫困家 庭子女因经济原因辍学。
救助范围:教育基金救助对象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学前 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子女,其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市、区)区域内。
(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含免学杂 费、助学金、生活补助、扶贫资助、助学贷款等)基础上,仍存 在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救助标准一般控制在每户每年500—5000 元之间。
此项资助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乡镇审核公示、乡村振兴局审核、教体局审批公示后,补助资金通过一 卡通系统发放至学生个人社保卡。



END


主编/宋永华

编辑/周洋洋

审核/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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