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社工註冊局由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中剔除的社工陳虹秀,涉2019年8 月31日灣仔暴動案,被裁定表證不成立,律政司針對陳虹秀在內4名罪脫被告提出上訴。2023年,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4人無罪裁決,將案件發還重審。當中3人昨日在區院承認暴動罪,而陳虹秀不認罪,區院暫委法官鍾明新將案押至12月13日再訊,待陳虹秀案審結後一併處理判刑,期間3名認罪被告須還柙。
認罪被告為賴姵岐(27歲,補習老師)、鍾嘉能(31歲,電腦程式員)、龔梓舜(27歲,廚師)昨日認罪和求情。同案被告陳虹秀(45歲)不認罪,將於今年12月2日受審。
案情指出,當日大批穿黑衫黑褲的示威者集結於軒尼詩道東西行線,堵路、照射雷射光、焚燒巨型路障、投擲汽油彈等。警方晚上7時許起推進並施放胡椒噴劑和顏色水,三名被告在中國海外大廈外被截停,當時均身穿黑色衣物和佩戴防毒用品。鍾一度在前方持膠板蹲下四周觀察,又後退到人群中與警方對峙,其後將盾牌交予他人。鍾見龔被警員撲倒,回頭欲協助龔,雙雙被制服。
(原文來源:點新聞)
(圖片轉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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