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任免人员名单(法院)
(2024年12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段姣莲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李长霞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赵柏武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 智为县人民法院寺前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殷忠义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朱劲松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段姣莲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李长霞的县人民法院寺前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赵柏武的县人民法院弥陀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