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一人超量报销药物骗取医保资金获刑3年

文摘   2024-12-29 22:55   安徽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4日期间,占某利用其系在册建档低保户、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高的政策,在太湖县内多家医院超量开具百令胶囊、非洛地平缓释片等药物,经医保报销后,将超量开具的药物卖给病友,从中非法获利94362元。

经太湖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太湖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认定,占某通过医保超量报销药物的方式骗取国家医保资金合计人民币216935.48元。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通过医保超量报销药物的方式骗取医疗社会保险基金,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审查起诉阶段,占某自愿认罪认罚,结合其身体及经济状况,检察机关提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若一审宣判前占某全部退赃、退赔且社区评估通过,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庭审中,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鉴于其无力退赃退赔,法院当庭宣判,判处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被卷入欺诈骗保的漩涡,切莫触碰法律红线,以身试法。(陈在玲)

来源:太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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