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计〔2024〕127号)《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建物发〔2024〕243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本次申请补贴项目已通过县住建部门审核,符合补贴资金使用条件,现将申请旧房装修补贴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电话:416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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