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风采》
征集活动
一
征集对象
1.革命烈士、有突出影响的著名爱国民主人士。
2.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补代表、中央委员、候补委员、省委常委;各民主党派的全国常委、省正副主委。
3.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
4.中国两院院士及境外相应级别的院士、博士生导师、正教授和相当于此级别的各专业系列的专家学者,有突出成就和影响的副教授和相当于此级别的各系列专业人员,国家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国家和省级专家特殊津贴获得者。
5.全国一、二级学会正、副会长、理事长,省一级学会正、副会长、理事长。
6.副厅级以上的国家干部及有突出成就和影响的正、副县、处级干部。
7.大校军衔以上的军队干部和有突出成就与影响的正副团级干部(含相应级别的武警、公安干部),解放军、武警、公安系统突出立功受奖的干部、战士。
8.不分职务、职称,凡受地、市级以上表彰的有影响的各条战线先进人物。包括全国和省部级、地市级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学雷锋标兵、技术革新标兵、抢险救灾和抗疫及见义勇为标兵等先进模范人物。
9.有突出成就和影响的海内外和城乡企业家、经营管理专家等。
10.其他有特殊代表性的校友,如文化艺术体育界知名人物、著名社会活动家、中小学特级教师、幼教专家等。
二
个人情况简介提纲
1.个人自然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等。
2.个人简历:包括何时在我校学习或工作,学历情况,原、现工作单位与原、现职务(含兼任职务),何时获何专业职称,何时参加何党派,何时获硕士、博士学位等。
3.个人主要工作业绩与获奖情况:个人主要著作、论文与科研成果及其发表、出版、获奖等情况,其他方面的主要成果与贡献,获得何种荣誉称号,何时获国家或省级特殊津贴证书、称号等。
4.何种报刊、出版物在何时刊登介绍本人情况的文章、资料。
三
收集办法
1.请校友直接将本人的简介材料(电子稿)发送至辽宁师大附中校友会QQ邮箱:4239890@qq.com,并请注明联系方式。
2.请各地、各单位等了解情况的校友或亲友向辽宁师大附中校友会推荐。
3.联系电话:校务办公室 0411-84996008。
部 门:校一办
校 对:王一甦 王绪东 溪海燕
审 核:溪海燕 王绪东 黄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