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通告!事关无线电频率使用、台站设置!
政务
2024-10-16 17:17
安徽
黄山无线电管理局
关于无线电频率使用、台站设置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无线电频谱资源,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台站设置使用行为,保护合法无线电台权益,打击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频率、台站的违法行为,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和空中电波秩序,保障民航、铁路、公安、应急等重点无线电业务频段用频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线电频率使用、台站设置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各有关用频设台主体(单位或个人)规范填写《无线电台站信息统计表》(使用Excel格式,详见附件1)上报至我局;第二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自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我局将结合自主监测和主动上报的无线电台站数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1、擅自设置使用的对讲机,包括工业园区、生产车间、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娱乐、校园、景区、建筑工地、物业管理等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人使用的手持对讲机、车载台和中继台;2、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包括手机信号屏蔽器和放大器、GPS信号干扰器、无人机反制设备等;3、“黑广播”“伪基站”和“黑电视”等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一)规范设台指导。针对自查自纠阶段上报我局的无线电台站,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及必要的频谱监测、设备检测工作,规范指导有关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申请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无线电台站,强化依法用频设台意识。(二)强化违规整治。整治行动期间,我局将加大对非法无线电信号的监测和甄别,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采取如下处理措施: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2、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针对自查自纠阶段隐瞒不报的非法无线电台站,我局将从严从重处理。(一)无线电设备识别。合法的无线电设备均有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颁发的官方文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在合法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包装盒或铭牌上均在显著位置印有型号核准代码标识(CMIIT ID)号。(二)非法设台辨别。除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终端、单收无线电台(站)以及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外的地面无线电台(站)均应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三)信息上报方式。附件1统计表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至我局。现场接收地址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119号6楼。邮寄地址同上,黄山无线电管理局(收),邮编为245000,联系电话:0559-2110399,2355276。电子邮件接收邮箱为jiangxiongfeng@ahjx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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