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湄潭县水务局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按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中共湄潭县水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本次计划选调湄潭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选调单位、岗位见《湄潭县水务局2024年度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5.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当天); 6.工作年限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乡镇工作(含试用期)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如按期转正本次报名视为合格)。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新聘用到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后在镇(街道)服务未满3年的,调动后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3.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湄潭县水务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8:30至11月12日17:30。 报名地点:湄潭县水务局3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3237666。 由县水务局按规定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现报考者隐瞒信息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1人的,则对应减少选调名额;资格审查合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 考试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不足10:1(含10人)的,不笔试,直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超过10:1的,进行笔试,按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分值为100分。 2.面试。面试由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邀请相关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督和指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一是报考人数超过10:1(含10人)的,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二是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了解不适应相关职位工作的,取消资格。 县水务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对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程序,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县水务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和负责解释。联系人:沈百璐 联系电话:0851-23237666。(信息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411/t20241104_86019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