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2)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3)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4)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6)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正正义。
(7)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
(8)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3)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4)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应当100%按规定回复。
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基本法律需求而组织提供的法律服务、服务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事项。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法律便利、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1)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2)加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4)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5)推动依法行政;
(6)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7)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来源:崇左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