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团代会 | 揭开团代会的神秘面纱③

教育   2024-10-21 23:02   北京  



 第一部分 

小博士学知识


01

团代会的选举办法

1.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和团的基层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2.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出席上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办法。

3.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团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4.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召开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其监票人由全体团员或各代表团(小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团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召开委员会进行选举,其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5.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监督。

6.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

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8.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02

委员会如何产生

1.根据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在高校可以设立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

高校本级应当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院(系)级单位有团员人数100人以上的,一般应当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

2.团员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高校团委,工作确有需要的,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委会

设立常委会的高校,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15至21人组成,最多不超过31人。常务委员数量一般不超过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常委会由团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团委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常委会会议。

除高校团委本级外,院(系)级单位等其他基层单位团委不设立常委会。

3.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凡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在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凡召开团的代表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4.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

团的基层委员会不设候补委员。

5.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选举。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委员,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03

召开团代会的请示内容

1.团的基层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选举,应事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并取得批准。

请示的内容包括

(1)召开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主要任务及议程;

(3)代表的名额、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

(4)下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书记、副书记人数及产生办法;

(5)需要报请同意的有关候选人建议名单;

(6)筹备召开会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2.团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结果须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并由上级团组织发文公布。属于同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之列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党的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部分 

小博士学团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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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科小博士新媒体工作室

来源 | 团建头条 《百年青春心向党——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线上展览

责编 | 赵芯熠

校核 | 欣怡 李丹 陈璐

值班编委 | 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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