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文摘   2024-03-15 11:17   吉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白山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完成情况及2023年计划情况的报告》《白山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草案)》《关于修改<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白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白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情况说明》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白山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7个科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4人,其中,在编39人,非在编4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151,净增单位94家;新开户职工0.71万人,净职工0.33万人;实缴单位2030家,实缴职工10.28万人,缴存额16.4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89%、10.61%、44.61%2023年末,缴存总额138.5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8%;缴存余额57.43亿元,同比增长15.0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2023年,2.4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96亿元,同比增长37.6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4.64%,比上年减少2.76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81.1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4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7万笔1.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55%、29.07%。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83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0万笔31.55亿元,贷款余额9.3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2.73%、5.38%、减少2.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6.21%,比上年末减少2.8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与上年持平。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6627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423.70万元,异地贷款余2909.57万元。

)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8.66亿元。其中,活期12.46亿元,1年以上定期36.20亿元。

)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16.21%,比上年末减少2.8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14998.78万元,同比下降0.28%。其中,存款利息12033.5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963.32万元,其他1.9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8079.67万元,同比增长10.9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956.7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2.8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6919.11万元,同比下降10.85%。增值收益率1.31%,比上年减少0.3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1039.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880.11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94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378.59万元。(其中上缴2022年1835.59万元,提前上缴2023年5552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7182.0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875.5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945万元,同比增长4.31%。其中,人员经费746.78万元,公用经费163.22万元,专项经费35.0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9.82万元,逾期率0.2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36750.09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3年末,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全部回收,无逾期贷款。2023年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32.0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52%,国有企业占29.79%,城镇集体企业占0.58%,外商投资企业占2.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1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4%,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3.83%;中、低收入占99.61%,高收入占0.3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0.50%,国有企业占19.17%,城镇集体企业占2.33%,外商投资企业占5.4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3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17%,灵活就业人员占0.00%,其他占9.07%;中、低收入占99.77%,高收入占0.2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6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5.56%,租赁住房占11.7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41.6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75%,其他占4.60%。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48%,高收入占0.5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1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0.91%,比上年末减少1.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439.6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49%,90-144(含)平方米占68.63%,144平方米以上占5.88%。购买新房占58.2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41.7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9.0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0.9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91%,30岁-40岁(含)占39.22%,40岁-50岁(含)占19.76%,50岁以上占10.1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9.19%,购买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0.81%;中、低收入占99.10%,高收入占0.90%。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36.47%,比上年减少3.1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情况。

2023年租赁住房提取额度从12000元/年,上调到14400元/年,还根据缴存人的需求推出按月提取新规,每月最高可提取1200元。2023年办理租赁住房提取6726笔,提取金额10549.5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2.12%和42.75%。

支持首套自住住房购买,其中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均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较高且稳定的工资收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所购房屋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可按不低于20%执行(不含二手房)。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方面。缴存基数为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本地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我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765.00元,我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7191.25元,即:白山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

2.提取方面。“职工家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中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合同须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缴存单位已为职工办理退休封存的,不再提供离、退休材料。

3.贷款方面提高贷款额度市本级最高贷款额为70万元,抚松县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江源区、临江市、靖宇县、长白县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且贷款比例不得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70%。单身(单收入)人员申请贷款,充分考虑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工作稳定性及还贷能力、首付款比例等情况确定贷款额度,市本级最高不超过45万元,各县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推进征信信息共享,主动和人民银行联系、积极开发相关接口,印发相关征信管理制度,完成各种调试及企业微信相关申请,积极与相关委托银行沟通,筛查整理存量贷款数据。截止2023年末,征信信息共享工作处于征信报告接口查询和征信贷款信息上报验收阶段。

2.在原有与公安、市场监管数据共享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数据共享工作,已陆续实现“社保参保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信息”、“婚姻登记查询”和“离婚登记查询”的系统查询。

3.综合服务平台运行情况。2023年12月末有单位信息变更、提前结清等40项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全年便民热线人工接听7174人次;免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30万余条;网站发送推文、公告共计132篇,更新业务指南44篇;网上营业厅签约单位共计56家,新增办理缴存业务5992笔,个人版注册用户59人;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2.1万余人;手机APP新增用户3626人,新增办理业务2959笔。切实做到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促进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业务管理系统于2017年升级,运行至今,机房备用电源老化,配套消防设施不全,物理环境不达标。2023年2月经过精心策划和周密部署将承载中心核心业务系统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成功搬迁至联通云数据基地机房。

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归集科被白山市文明办、白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办授予为“白山市文明服务窗口”;内审稽核科被吉林省内部审计协会授予为“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张辉同志被白山市委组织部授予为“吉林两新党建长白山红色孵化基地2023年度优秀入驻干部”;刘旭同志被中共白山市委宣传部、白山市文明办、白山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为“白山好人·最美巾帼奋斗者(团队)”;逄亚男同志在白山市委监委、市妇联联合开展的清廉家风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得“优秀作品”奖。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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