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澳门青年创业企业:
《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的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民生字〔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4年2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我局制定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的办法〉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补贴时间段为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业企业办公场地租金扶持及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活动扶持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业企业
符合《办法》第二条第二、三款,第七条,第十一条规定,并经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认定及公示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符合《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并经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认定及公示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二、申报范围
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申报范围》(附件3)。
三、申报时间
2024年8月28日至9月13日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办公场地租金扶持申报
1.申报和审核。由基地运营主体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第六条规定,受理及登记企业有关申报资料,对企业在园实际性运营情况进行核查,并填写《2024年第二季度澳门青年创业企业租金扶持申请明细表》(附件4)。基地初审后将拟扶持的企业名单和申报材料报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审核,申请材料需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扫描版。如有需要,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可对企业相关运营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具体补贴期限自企业获得认定及公示通过后计算起。
2.扶持标准。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结果,确定每个基地租金评估价格。若评估价高于实际租赁价格的,则按实际租赁价格予以拨付。
(二)基地活动扶持申报
1.申报和审核。基地运营主体根据《申报指南》第三条规定,整理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并填写《2024年第二季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活动扶持申请表》(附件5)和《2024年第二季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活动扶持汇总表》(附件6)。申请材料需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报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审核,并提供电子扫描版。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可对基地运营主体举办活动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2.扶持标准及发放。根据《办法》第五条规定,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依据基地申报活动类型向基地运营主体发放相应的运营扶持。
五、申报咨询
咨询电话:0756-8841227。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按申报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申报材料不准确、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原因退回申请的,申报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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