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就是一对重大关系和突出矛盾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理论观点和实践指导思想。这意味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如何认识《决定》中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定位与新阐释?如何理解在全面深化改革时代的政府和市场关系?政府与市场的相关改革将涉及哪些方面?将会对未来中国带来哪些影响?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正如习近平同志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所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是因为政府和市场是目前中国发展的两大核心手段,二者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发挥不同作用。我们形象地将这两大手段称为中国东方巨人的“两只手”,即看得见的政府之手和看不见的市场之手。
那么,这两只手如何发挥各自的作用?又如何使两只手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相互统一,形成合力,促进发展?还是相互排斥、相互冲突、相互对立?这些都会直接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
如何发挥好这“两只手”的作用,关键是如何认识和发挥政府的作用,进而在具体的实践和具体的政策中如何构建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的关系。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并不是僵化的、一成不变的,这不仅取决于政府职能和市场作用本身的定位,还取决于国家发展的阶段性与历史性。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差异甚大,又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因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界限上还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
事实上,自建国以来,政府与市场就是一对重大关系和突出矛盾,也是中国领导人所思考的“如何认识、又如何处理”的核心问题,对此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反复的试错的过程。自改革开放以来,更是发生了重大转变,在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