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5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正常享受,在税务系统停机前(2024年12月30日20:30前)登记参保的居民参保人员,2025年1月1日至1月3日期间通过税务征缴渠道完成缴费的,缴费日期可按2024年12月31日确认。
税务系统停机期间(2024年12月30日20:30至2025年1月1日12:00期间)新登记参保的居民参保人员,在2025年1月1日至1月3日通过税务征缴渠道完成缴费的,缴费日期按参保登记之日确认。
为了全民都能享受到医保带来的实惠与保障,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按照福建省医保局统一规定:
●在2025年2月28日前缴费的,不设等待期,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在3月1日之后缴费的,设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来源:龙岩医疗保障
编辑:江鑫榕 编审:郭云 监制:李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