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珍稀动物
古丈县山青水秀,生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野生动物已成共识,但个别人为满足一己私欲,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终将自食其果!近日,古丈县森林公安局查获1起非法狩猎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2名,持续守护古丈“绿色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三审:黄 帆
二审:向德阳
一审:刘 莎
编辑:杨 海
图文:新闻舆情中心、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