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我县烟花爆竹有序燃放,现将《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的起草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做好2024年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范围
县城区范围。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四、编制过程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由县县城管执法局组织起草,报请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申请上政府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后发布。
五、主要内容
《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的主要内容共分四个部分:一是全面禁放区域。二是限放区域和时段。三是燃放要求。四是监督管理。
文章来源:古丈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