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关于受理罪犯马飞龙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示

政务   2024-11-14 16:41   内蒙古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关于受理罪犯马飞龙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示


2024)内0622刑更2号

 
罪犯马飞龙,男,汉族,1981年6月21日出生,大学本科文化,户籍地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正新园B区33号楼1单元203室。

  罪犯马飞龙犯敲诈勒索罪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于2024年1月30日决定逮捕,准格尔旗看守所同日出具暂不收押回执,后本院于2024年4月18日作出(2023)内0622刑初575号刑事判决书,以马飞龙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一审宣判后,同案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诉,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7月10日作出(2024)内06刑终107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11月12日,罪犯马飞龙以其身患结肠癌恶性肿瘤,肝继发恶性肿瘤,不适宜收监执行刑罚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经审查,本院于2024年11月13日对罪犯马飞龙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立案受理,现依法对该案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本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受理单位: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立兴

  联系电话:0477-4212018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4日



end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往期 · 回顾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召开赴江西优化营商环境学习交流暨优化营商环境填报工作推进会

执行务严 部署务全——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11月份执行工作部署会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发布法院重要司法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