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长期进行。
征集内容
01
反映临淄及周边地区史前社会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代表性实物;
02
反映临淄历史时期政治制度演变、经济发展、各阶层生活状态的代表性实物与相关资料;
03
反映近代以来临淄人民在反抗外来侵略、争取民族解放等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代表性实物与相关资料;
04
具有科学价值的动植物化石、标本以及矿石标本;
05
反映临淄及周边地区多元文化的民俗文物;
06
与我院性质和宗旨相关,有助于丰富馆藏资源、提高藏品质量的其他文物和标本。
征集方式
01
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等。
02
捐赠物品或资料须注明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或捐赠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涉及作品(文字、音像作品、艺术作品等)需为捐赠者原创或获得作者授权;纸质与实物材料需为原件。
03
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为捐赠者或捐赠单位颁发捐赠证书,对未入选的物品予以退回。
征集要求
01
物品为个人或本单位合法收藏,不存在归属权争议问题。
02
物品保存状况良好。
联系方式
01
邮箱
qwhbwywwb@163.com
02
联系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308号
03
联系电话
0533-6200052-6655
04
联系人
蔡老师、曲老师
齐文化博物院
2025年1月15日
(文物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