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指为警队“明日之星”的总督察何兆东与妻子涉嫌受贿逾百万港元,被廉署起诉 !
早前,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警务处总督察及其妻子,涉嫌收受一名商人提供总值超过114万元现金和礼物,在履行职务时优待该名商人,同时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多次向该商人泄露警方内部资料。
涉事男子为38岁的总督察何兆东,案发时驻守湾仔警区,负责反三合会小组及重案组的刑事调查。他近年曾多次出席记者会交代警方侦破的案件,包括电话骗案、酒吧盗窃、串谋诈骗防疫抗疫基金等案件。
翻查资料,何兆东作为总督察,薪酬属警务人员薪级表第44至49点,今年公务员加薪之后,该薪级表的月薪介乎103,205元至127,620元。
案件今(9日)在东区法院提堂,两名被告暂时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把案押后至10月31日,以让控方准备转介区域法院文件。苏官把何兆东原本的5万元保释增至120万元,其妻则准以原有的2万元保释候讯。两人不可离港,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控方庭上透露,本案证物包括电话纪录、礼物实物及警方文件等。
首被告何兆东(38岁),报称警务处总督察,被控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于2021年8月26日,接受港币50万港元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他在一宗警方档号 WCH RN 21009680袭击案件的调查中,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曲海鹏的诱因或报酬。
他另被控于2021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间 ,接受形式为金钱及礼物,即童装、现金及一个手袋,总值港币 648,546港元,作为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曲海鹏的诱因或报酬。
余下3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则指,何兆东于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6日期间,向一宗警方档号WCH 21022605 涉嫌诈骗案件的报案人曲海鹏,洩露警方内部资料;以及在该诈骗案的调查中,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该曲海鹏。
他另被指于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10月21日期间,向曲海鹏及/或一宗警方档号 WCH RN 22012342 涉嫌虚假文书案件的报案人梁国兴,洩露警方内部资料;以及在该案的调查中,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该曲海鹏及 /或梁国兴。
最后,何兆东被指于或约于2022年10月5日,向曲海鹏洩露有关名为庄鹏翱的人士的警方内部资料。
次被告何妍颖(36岁),为第一被告何兆东的妻子,报称家庭主妇,被控一项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她于2021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间,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何兆东,接受童装、现金及一个手袋,总值港币130,946港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何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曲海鹏的诱因或报酬。
警方日前表示涉案警员何兆东已被停职,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警队不评论。警方重申,警队非常重视人员操守,任何人员违法,警队绝不容忍姑息,必严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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