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发〔2024〕29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组建专家咨询团队,提供智力支撑。做好宣传培训,开展调价事前评估、事中监测、事后考核,主动化解风险。(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
编辑:呼斯乐
初审:胡 琪
监审:吴 恩
投稿邮箱:narisn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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