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一定之规”是什么货色——对一位“哈美”人士的回复

文摘   2024-11-09 09:35   广西  


       某网友在读了我的《中国被遏制是“应当”的吗》一文后,留言道:

       ”美国是民主国家, 有一定之规,帮助与打压谁自有道理,专打流氓坏人,支持自由民主?”

     

    我作了下面的回复:

    你的留言中,唯一正确的就是那个句末疑问号,虽然看出来是你的“误用”,但歪打正着,正好对你的谬论作了反问性的否定。

       纠正一个说法,今后说到美国等西方国家,不要用“民主国家”这个称呼,还是用经典词汇,比如“资本主义国家”或“帝国主义国家”为好。“民主”是他们自制自戴的帽子——他们号称“民主”,但那只是精英阶层少数人的民主。他们口头上说“人人平等”,但印第安人(包括上千万被野蛮屠戮的和少数幸存的)何尝享受过平等?他们也高喊“民主”,但校园里因为反战而被逮捕镇压的师生,哪里有什么“民主”?

       你把美国打压的对象都称为“流氓”、“坏人”——虽然这样的词汇不是你的发明,你不过是拾人牙慧,但也说明你的“洋气”之重,但你的“洋气”不怎么“纯”,因为当中明显搀杂了“奴气”。

        你说美国“有一定之规”,“打压谁自有道理”,请问美国的“规”在哪里?“道理”在哪里?确实的,美国也自行制定了许多《法》,并且把它的国内法当作国际法,如果美国觉得有需要,它就随意炮制个“法”,用以“管”别的国家——这正如一个家庭的人,为了侵占邻居的宅基地,关起门来炮制一个“法”,然后就跑到人家宅基地建房,人家来抗议,他们就从家里拿出那纸他们自己写的条款,说他们的行为是“合法”的——这就是你口中的美国的“一定之规”,请世人评评,这荒唐不荒唐,霸道不霸道!

       对于美国极端霸道极端荒唐的“一定之规”,中国有切肤之痛,仅举一例:为了干涉中国内政,支持“台独”势力,美国自己搞了一个《与台湾关系法》,然后就说它售台武器,跟台湾的好多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行为是“合法”的,如果这样的“一定之规”也“合法”的话,我们是否也可以搞个“法”,去管管美国的国内事?

      哈美哈到这个地步,你还不如直接到山姆大叔家认祖归宗好了——只是人家十有八九不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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